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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4482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考量近年受氣候變遷影響全球氣溫偏高,若無適當防護措施任何人都有可能發生熱傷害,爰提供旨揭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素材,以強化高溫熱傷害整備防救能力及易受傷害族群之多元關懷措施與管道。
三、請依教職員工生或所屬人員分眾需求,運用該部製作之影片、單張、圖卡等素材,以及透過網站、社群媒體或其他管道,宣導個人防護做法與急救步驟;另請鼓勵運用「樂活氣象 APP」掌握預警資訊,並加強脆弱族群(含嬰幼童高齡者、慢性病者、服用藥物者、戶外活動者及過重者)之防範措施,例如:檢查調溫設備(...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52270 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同條第 2 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 5 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 5 萬元至 500 萬元罰鍰。
三、衛生福利部為強化非本國籍入境旅客之宣導,已製作完成「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之英日韓三國語言版本宣導單,請向教職員工生宣傳周知,並請協助刊掛電視牆、佈告欄。
四、若有關...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