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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報名資格:
1. 有特教相關資歷、本校的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學校志工、學生家長優先遴選。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另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亦可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3. 身心健康且無法定傳染疾病。
二、 報名辦法:
1. 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11 日前上班日上午 9 時至 16 時將報名表、身分證件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正本與影印本親送本校輔導室,正本驗後歸還,逾時不受理。
2. 地址:臺南市北區和緯路一段 2 號,本校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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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依據藝術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暨本局 115 年 1 月 23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50163905 號函核定。
二、檢附旨揭簡章如附件,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之「文件下載」區(網址: https://www.tn.edu.tw/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二股/),或至下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三、各類別設班學校如下:
(一)美術類:
1 、國中: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2 、國小:鹽水區月津國小、麻豆區麻豆國小、新市...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1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0193 號函辦理。
二、報名日期: 115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一)起至 3 月 13 日(星期五)截止(上班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止)。
三、報名方式及地點:
(一)幼兒部: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由該校造冊【報名簡章附表一】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縣/市鑑輔會)辦理。
(二)國小部: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單位造冊【報名簡章附表一送縣/市鑑輔會】(或直接向縣/市鑑輔會提出申請)辦理。
(三)國中部: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由申請學校造冊【報名簡章附表...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