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13 年 1 月 3 日科實字第 11302000050 號函辦理。
二、推薦條件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以上者。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同組同科內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有意擔任評審者,請將推薦名單裡的所需資料繳給設備組,並於 113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寄至以下信箱: cava9394@tn.edu.tw ,並來電本案承辦人確認:網路電話 9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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