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崇明國中 107學年度第二學期「崇明雅韻藝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 擬藉由各項競賽,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激發學生學藝潛能,並培養各項藝文優秀之學生。
二、徵稿方式:
(一)、自 108 年 3 月 18 日(一)起自 108 年 4 月 30 日(五)止,皆可送件。
(二)、收件地點:輔導室(報名表可至輔導室領取,或由學校首頁-競賽活動下載)。
三、參加對象:崇明國中在籍學生。(不分年級,所有學生皆可參加)
四、參加作品類別及規格:每類作品每人限送一件
編號 |
作品種類 |
作品內容說明 |
一 |
性別議題文宣設計比賽 |
1. 文宣製作以性別平等為主題,並結合性別平等標語及圖案設計,【請注意不可使用「兩性」這兩個字及避免使用「男、女」兩個字】。 2. 文宣設計創作橫豎不拘,設計紙張尺寸大小 A4,紙張自備。 3. 平面(單面)設計不可黏貼,材質限紙類,不可使用電腦繪圖。可加護貝以保護作品不折損不受潮。 |
二 |
感謝家長志工-繪圖徵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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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我在崇明的日子-徵文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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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徵稿均需由學生自由創作,規格不合或由他人代筆一律不予錄取,得獎作品若要參加展覽或對外比賽,恕不退件。得獎作品,恕不退件,將代表學校對外參加相關比賽惟版權歸屬崇明國中。
六、獎勵方式:
(一)、每一類組錄取特優三名、優等三名、佳作六名,錄取者頒發獎狀一張。
(二)、獲得特優記嘉獎兩次、優等嘉獎一次、佳作記輔導室榮譽卡點數十格。
今天: | |
昨天: |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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