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鄭宇芳
電話: 06-2991111 分機 8648
傳真: 06-2982639
受文者:臺南市仁德區長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2171878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1718786A00_ATTCH1.PDF 、 1718786A00_ATTCH2.pdf 、
1718786A00_ATTCH3.odt)
主旨:函轉教育部訂定發布「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2 年 12 月 1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956D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各 1 份。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本局特幼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科、本局人事室、本局課程發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