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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註冊組 - 轉學訊息 | 2024-12-27 | 點閱數: 958

一、缺額公告日期: 113 年 12 月 31 日
二、登記繳件日期:公告起 10 日內為登記報名及繳交文件期間(以網站公告時間為準,不含例假日),報名截止後不再受理報名。
三、繳件方式:線上 Google 表單( 113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網址)。 
四、繳交文件:依本校 113 學年度新生入學作業規範,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五、錄取方式:文件審查後,登記學生數若超過錄取缺額,將由本校教務處採電腦抽籤方式進行錄取。

【備註】
一、本校為總量管制類型學校,新生應與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設籍同一戶籍。
二、應另持有下列居住事實證明文件之一,列舉如下:
1. 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直系尊親屬之自有房屋(建物)所有權狀。
2. 經臺南地方法院或臺南市民間公證人登錄名冊之事務所辦理之房屋租賃或借貸公證書。有效期須涵蓋登記日當月。
3. 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 經本校轉學生入學審查委員會查證於登記日前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如:該房屋住址近半年內之水費、電費、市話、天然氣、寬頻固網、有線電視、房屋稅、手機費之繳納證明正本,不接受電子繳費截圖證明,需由各機構出單紙本做為證明。)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署名之繳納人(或持有人)須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直系尊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