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 114 學年度新生家長您好:
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若新生編班有以下需求,請下載附件並詳填資料內容,於1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中午前,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謝謝。
(1) 雙(多)胞胎同班與否申請(已於新生報到系統填寫過局端問卷者,免再填寫同意書)
(2) 年頭年尾或早讀晚讀而為同屆學生同班與否申請(已於新生報到系統填寫過局端問卷者,免再填寫同意書)
(3) 身心障礙學生與同儕編為同班申請(需雙方家長皆完成簽名)
(4) 校園性別、霸凌事件確有與其他學生不同班之需求(需成案並有事件通報序號)
因編班為全市統一作業,請有需求之家長務必於期限內繳交資料,未於期限內繳交資料者,視同無編班特殊需求,由系統隨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