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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9-01-07 | 點閱數: 54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第 135181 公告辦理。

二、 108年2 月 8 日(星期五)適逢寒假期間,爰公立中小學無須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而進行補課作業;又依「教師請假規則」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學生寒暑假期間,除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得不必到校。爰此,各級學校教職員均應依行政院人事總處規定於 1 月 19 日(星期六)補行上班,惟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不必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