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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組 事務組 - 處室公告 | 2023-04-09 | 點閱數: 230

一、 112 年 4 月份使用牌照稅開徵,宣導內容如下:

(一)4 月使用牌照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 4/1-5/2 ,早繳早安心。

(二)請多多利用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防疫免出門,安全又便利。

(三)稅單遺失或未收到者,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或於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限金額 3 萬元以下)後至櫃臺繳納。

(四)受疫情影響使用牌照稅繳納有困難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 。

二、宣導期間:即日起至 5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