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特教班教師(含資優班),各班型每班推派1名教師參加,身心障礙類及資賦優異類教師請分別選擇所屬場次參加。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如附件一。
三、報名方式:
(一)請於該場次辦理前1週止,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教育局-特教研習活動》→登入縣市「臺南市」選擇適當場次報名。
四、請教師依參加對象擇一場次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五、其他:
(一)請參加教師攜帶1份學生完整IEP/IGP,以利討論學校IEP/IGP之訂定歷程。
(二)本研習相關工作人員、講師、助教及參與研習之教師,請學校(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