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法務部辦理 103 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請各校於本(103)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1 日配合辦理相關宣導活動,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6 月 2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30068091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法務部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之宣導,請於旨揭期間配合宣導被害人保護觀念,透過相關刊物、會議、學校師生活動、競賽及宣導平臺等多元方式宣導,以強化社會大眾對被害預防及被害人保護之觀念,以促進社會安全。
三、隨文檢附教育部函、 103 年犯罪被害人保護週實施計畫、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犯罪被害人保護簡介(影本)各 1 份,另宣導影片部分,若有需要,請逕洽法務部承辦單位(朱念慈: 02-21910189 ; ha-vivian@mail.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