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獎勵德行優良,服務熱心及守法、愛校之優秀學生,並藉擴大表揚,形塑青年行為典範,建立校園良好風氣。
二、主辦單位:建興國中學務處。
三、遴選標準:由各班導師或同學推薦符合下列優良事蹟之ㄧ的班級優秀學生後,透過各班班級會議遴選出一位班級代表,作為同儕效法典範。
(一)品學兼優,代表學校參加各項競賽,屢獲佳績,有具體事實者。
(二)擔任校內班級、社團幹部推廣社團活動,有具體表現者。
(三)守法重紀、孝順父母、友愛同學,有具體事實,足資表揚者。
(四)刻苦耐勞、純樸勤奮、熱心服務,堪為同學表率者。
(五)有其他優良德行與傑出表現,足資同學楷模者。
四、送件日期:113年3月22日(星期五)中午前。
五、送件方式:請各班導遴選出之優良學生至建興國中網頁處室公告下載「1-2年級適用~班級優良學生表格」,確實填完並插入個人相片乙張(注意清晰解析度),將表格電子檔e-mail至tn0023@tn.edu.tw。(檔名及主旨範例:「101班曾優秀優良學生表格」,不需再交紙本表格)。
六、表揚日期:113年4月24日(星期三)升旗時間。
七、校內表揚方式:請校長於升旗時間頒發「建興優良學生」獎狀公開表揚,讓同學效法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