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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admin - 研習進修 | 2024-07-30 | 點閱數: 160
標題:有關本局辦理 8 月份[精進數位]A1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加開場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3年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計畫各校編制內教師均須完成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研習培訓。

三、參加對象:未完成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及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之教師。

四、研習資訊如下:

  •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1.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12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2.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451】
  3. 研習地點: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4 樓階梯教室(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1.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12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2.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452】
  3. 研習地點: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4 樓階梯教室(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
  • A1 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1.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21 日上午 9 時至 12 時 15 分。
  2.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486】
  3. 研習地點:臺南市和順國中 3 樓電腦教室 (安南區安和路五段 84 巷 66 號)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1. 研習時間: 113 年 08 月 21 日下午 1 時至 4 時。
  2. 研習代號:教育局學習護照【295487】
  3. 研習地點:臺南市和順國中 3 樓電腦教室 (安南區安和路五段 84 巷 66 號)。

五、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六、請務必先至教育局學習護照報名,全程參與核予每場次 3 小時研習時數,未報名直接參與課程恕不核予時數;請參與學員自備學習載具。

七、敬請所屬學校鼓勵未完成 A1 、 A2 數位學習工作坊教師報名參與,並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課務派代。

八、本案聯絡人: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邱珮瑜小姐。(市話: 2130669#491 ,網電: 69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