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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訪客 - 處室公告 | 2013-08-30 | 點閱數: 774
家長若有新增下列證件,但未繳交給學校者,煩請於 9 月 6 日(五)之前繳正本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申請減免補助,謝謝!

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原住民生(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證明。(里長清寒證明不在此列)

另,之前已有繳交證明者,可免交!
 
若超過繳交期限,本學期的註冊減免將無法辦理,請於新學期再申請!
若家境確實清寒,但未具任何證明文件者,可向導師反映,請導師協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