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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訪客 - 教育宣導 | 2018-02-26 | 點閱數: 463
標題:檢送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行動 4G 無線基地台借用辦法

說明:

一、本局資訊中心提供行動 4G 無線基地台共計 90 台,供本市國中小學校借用。

二、相關借用辦法如下:

1 、填寫借用申請單並請校長核章(一式兩份),親洽本中心承辦人,依先後順序

      借用。

2 、本市 107 行動學習學校、 106-107 雲遊學學校、 107數位學習深耕計畫學 

      校,共計 37 校,優先借用,借用期間:即日起至 108 年 6 月 30 日止。

3 、其餘學校借用期間至多一個學期,每學期開學前會再次公告讓學校借用。

4 、本期借用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5 、借用用途:學校辦理活動、教學使用、承辦教育局活動。

6 、每校至多借用 1 台,借用單位於借用期間須負保管及損壞賠償責任。

7 、資訊中心會針對流量封包做即時監控,違反借用用途者即收回。

三、檢附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行動 4G 無線基地台借用申請單,如附件。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局資訊中心承辦人呂政鴻老師,網電: 64085 、市話: 06-2130669#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