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3 月 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30037866 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宣導本市市民登革熱防治政策並強化登革熱防疫意識,請協助刊登跑馬燈(或 Facebook 、 Instagram)訊息,跑馬燈刊登內容為「臺南市於 113 年 1-3 月為登革熱防治衛教宣導期,若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時,會先勸導清除及防治,並限期改善;但是,今(113)年 4 月 1 日後,民眾如未主動清除積水容器,導致積水處孳生病媒蚊孑孓,一經查獲,將逕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3 千元到 1 萬 5 千元罰鍰,提醒您,家家戶戶落實「巡、倒、清、刷」,才能杜絕病媒蚊孳生,讓我們共同對抗登革熱,守護臺南健康家園!」等文字。
三、承上,若為 Facebook 、 Instagram 、所轄電視牆、多媒體數位電子看板、官網、里鄰社區出遊之遊覽車等通路協助宣導,可使用附件圖卡(下載網址: https://bit.ly/3Iaoxhe )及登革熱防治中心掛網相關宣導影片(可掃描附件 QRcode 或至影片網址: http://bit.ly/41Bhl60 、影片下載網址: http:
//bit.ly/43Se1oN )。
四、請協助將刊登或宣導照片以電子郵件寄至 d00387@tncghb.gov.tw ,刊登期間為文到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