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3 年 7 月 12 日南市社兒字第 1130989182A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社會大眾知悉預防未滿 20 歲懷孕事件及宣導未滿 20 歲懷孕服務社會資源,對於未滿 20 歲懷孕當事人相關服務及求助管道資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設置「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https://257085.sfaa.gov.tw/)及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 0800-25-7085 ),另本局亦製作「陪妳、助你-翻轉孕勢」宣導單張,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
三、請貴校及所屬協助將「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https://257085.sfaa.gov.tw/)及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 0800-25-7085 )及「陪妳、助你-翻轉孕勢」宣導單張置於貴校及社區之網站、跑馬燈或佈告欄,使有需求之兒少、家庭知悉諮詢求助管道及可運用資源,並於辦理後 1 個月內前將宣導成果(含照片)依宣導辦理情形成果表(如附)免備文(備註機關名稱)逕傳社會局承辦人電子信箱
檢附來函、宣導單張電子檔及辦理情形成果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