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 113 年 5 月 22 日府消管字第 1130714246 號函辦理。
二、本市積極推廣「防災士」制度,培養面對災害應變的自助及互助防災能力,取得防災士證照後,具備防災基本知識技能,可自主協助家庭、社區及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先予說明。
三、本次培訓計畫以學校教職員工為主體,本局配合推廣建議各學校皆須備至少 1 名教職員工具有防災士資格,倘貴校教職員工尚未具有防災士資格,請鼓勵踴躍報名參加。
(一)培訓日期: 113 年 6 月 20 日(星期四)至 6 月 21 日(星期五)。
(二)培訓地點:永康區大灣高中。
(三)培訓對象:本市現職教師或承辦學校防災業務人員,共計 100 人。
(四)培訓課程:詳見培訓計畫課程表。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6 月 14 日(星期五),採線上報名(參閱培訓計畫附件 3 )。
四、本案免報名費,全程參與者可取得終身學習時數 15 小時、檢附臺南市 113 年度第四梯次防災士培訓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