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20070418 號函
二、研習日期與地點: 112.11.02(星期四)13:20-16:30 ;地點:本市東區崇明國中 3 樓會議室。
三、參加對象:本市普師、特教及相關專業人員,預計 40 名。
四、報名方式:請於 112.11.02(星期四)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登錄報名,報名後請自行上網查詢是否錄取。
五、請貴校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全程參與者核予 3 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人:臺南市東區崇明國中潘素鳳組長(聯絡電話 06-2907261 轉 848)。
七、檢附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