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31816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學生藉由活潑的短片自主倡議,推廣擴散菸檳危害防制理念,使反菸、拒檳態度融入行為,爰辦理旨揭競賽。
三、本案活動資訊如下:
(一)收件截止日期: 113 年 4 月 20 日。
(二)參加對象:
1、創作學生: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共 3 組,每支短片創作團隊以 10 人為限【需為同校學生】。
2、指導師長( 1 至 2 位):創作學生 2 人(含 2 人)時,以 1 位指導老師為限;創作學生 3 至 10 人時,以 2 位指導老師為限【需與學生團隊為同校師長】。
(三)作品型式:以菸品危害防制(含類菸品及指定菸品等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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