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防疫措施,請各校(園)依據教育部 112 年 2 月 20 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本局 112 年 2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20263476 號函諒達)相關規定辦理。
二、為配合上開指引放寬戴口罩相關措施,本局製作旨揭圖卡供學校使用,校園防疫仍不可鬆懈,請務必落實校園各項防疫工作,以維護師生健康安全。
三、另學校如有自主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之需求時,請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尊重師生選擇,避免產生「未經討論之統一規範」與「校規懲處」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