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加深本市學生對環境認識的責任感,並促進本市環境教育產業化,特訂定本計畫協助學校推動環境教育,並推廣本市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理念。
二、計畫簡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市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
(二)補助內容: 113 年預計補助 20 校,每校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1 萬 5,000 元(包含車資、保險費、門票)。
(三)參訪地點:本市 21 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以南瀛天文館優先核定)。
(四)申請期程: 113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15 日,填具申請表(如計畫附件 1 )逕送本局學輔校安科陳紫娟。
(五)成果繳交:執行完畢 2 周內,檢附經費收支清單及成果表(如計畫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