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0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系統(http://match.tn.edu.tw/TP/)將於 110年 4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啟用,請參加本市市內介聘之教師依下列期程上網填報基本資料及積分: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參加「辦理實驗教育前之原學校編制內教師介聘」、「學校合併或停辦之介聘」及「因新設學校致學區重劃之學校教師介聘」之教師:110 年 4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參加國小暨幼兒園市內介聘(含超額)教師:110 年 4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止。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參加國中市內介聘(含超額)教師:110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止。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參加國中小第二次市內介聘教師:110 年 6月 30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起至 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止。
<!--[if !supportLists]-->二、請各校人事人員協助轉知欲申請介聘之教師,依上開時間完成填報,並由人事人員進行初核,逾時不予受理,積分審查當日不接受現場申請。參加互調、三角調、第 2 階段新設學校教師介聘及有意願介聘至實驗教育學校(由新設學校或實驗教育學校自訂審查原則)者,請勿上網填寫。
<!--[if !supportLists]-->三、檢附 110 年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及服務證明書格式,請欲參加 110年度市內介聘之教師詳閱;請各校人事人員務必依附件 1 審查原則進行市內介聘教師積分之初核,並依附件 2 格式開具服務證明書,俾落實審查機制。
<!--[if !supportLists]-->四、有關市內介聘積分審查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將另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