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校 111 年 3 月底前申請退休之列管人員倘仍有放棄辦退、變更退休生效日或退休金支領方式之意願者依個別事由於即日起至 11 月 12 日(星期五)止函報教育局變更辦理。
2. 111 年度申請退休列管名冊以本局簽核之資料為準,有關核准退休之條件,依相關法令辦理。
3. 有關 111 年度 3 月底前退休人員退休案件送件日期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教育人員部分:申請 111 年度 1 月至 3 月退休之教育人員,預計於 110 年 12 月 1 日臨櫃審查,惟各校送件日期將另於教育局教育網路中心公告。
(二)公務人員部分:請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暨相關規定函報本局轉銓敘部審定,另倘變更或放棄者免報教育局。
(教育局 110 年 11 月 4 日南市教人(二)字第 1101334160 號函)
※如有符合條件之教師同仁,有放棄辦退、變更退休生效日或退休金支領方式請於 110 年 11 月 12 日(五) 前洽人事室申請變更函報教育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