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促進本市市民對《兒童權利公約》(簡稱 CRC )及兒少代表機制之認識,本局委託臺南市兒童及少年代表協會培力兒少代表擔任兒權宣導員,以進入校園、社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區據點或兒少服務單位辦理旨揭活動,營造支持兒少參與公共事務之地方生活圈。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及關心兒少權益單位。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底(額滿將提早截止)
(三)邀約宣導表單: https://reurl.cc/kr6X0d
(四)宣導對象及辦理地點:依申請單位填復內容。
(五)宣導費用:免費,惟申請單位須提供場地及相關硬體設備。
(六)注意事項:提出申請不代表成功預約,申請結果將另以電子郵件或由專責人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