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學年度補助臺南市政府辦理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
二、實施目的:
(一) 推廣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模式,建立跨類合作機制。
(二) 提供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適性輔導措施,支持優勢才能發展。
(三) 強化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專業知能宣導,落實融合教育理念。
三、辦理日期: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下午 1 : 20- 下午 4 : 30 。
四丶研習地點:崇明國中地下會議室(臺南市東區崇明路 700 號)
五、參加人員:本市國中小特教教師、心評教師、家長,預計 40 名。
六、報名方式: 113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 )報名,報名後請自行上網查詢是否錄取。
七、檢附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
八、請惠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之人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九、其他:
(一)活動當日學校開放校內停車,因校內停車空間有限,請儘量搭乘公共交通運輸或以共乘方式前往。
(二)響應節能減碳環保理念,請參加研習人員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