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乙份,並溯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同日停止適用「臺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英語力『贏家』(winner)計畫」,請 同仁參閱。
說明:鑒於英語已列為本市第二官方語言,為鼓勵公務人員積極提升自身英語能力及營造機關英語學習情境,並使各機關在推動提升公務人員英語力上有所遵循,爰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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