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修正「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2條及第16條(如附件)乙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3月2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29568E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29568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其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