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篤加國民小學九十九學年度教職員工互助辦法 99年 9月 1 日訂定
99年 12月 25 日更改全銜
- 主旨:為促進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友誼,發揚仁愛互助精神,特定本辦法。
- 組織成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
- 分類:
- 本人、配偶。
-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子女--)。
- 結婚
- 喪亡
- 生育
- 入伍
- 到職、辭職、離職、調職、退休。
- 新居落成
- 本人傷病
- 本人:每人致贈禮金 1200元。
-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每人致贈禮金 1200元。
- 本人(配偶):每人致送奠儀 700元。
-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每人致送奠儀 500元。
- 每人致贈禮金 300元。
- 若辦喜宴:每人致贈 1200元。
- 退休:致贈「紀念品」(每人平均分攤),並辦理歡送宴會。
- 到職、辭職、離職、調職:辦理歡送迎會。
1、辦理喜宴:每人 1200元(學校致贈花圈或花籃或盆景)。
2、無辦理喜宴:(學校致贈花圈或花籃或盆景)
1、學校致贈慰問品(慰問金)。
五、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