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
(一)未參與過 106 及 107 學年度國小國語文領綱實作工作坊之三年內初任教師請擇一場次參與。
(二)未參與過 106 及 107 學年度國小國語文領綱實作工作坊之國小國語文授課教師(以低年級教師優先,含正式與代理教師)請推薦 1/3 人數參加,無條件去尾法計算,並且不含初任教師人數。各學年主任、領域召集人、社群召集人優先推薦,為形塑同儕共學文化,鼓勵同學校教師報名相同梯次。例如: 107 學年下學期,正式 8 人代理 2 人共 10 人*1/3=3 人, 3 人中不含初任教師人數。
四、報名方式:
(一)請直接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各個梯次名額限制 80 位,額滿即關閉該梯次研習報名。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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