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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發組 - 教務處 | 2022-06-06 | 點閱數: 124

「臺南市 111 學年度『話我家鄉故事繪本』實施計畫」(如附件),請踴躍送件,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學校及社區撰寫家鄉故事,記錄傳承家鄉人文與文學之美;藉由繪本創作與心得感想,傳達兒童對家鄉文化的深愛與情懷;讓讀者從孩子的創作、兒童的視野與想像世界去閱讀文本,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實施方式:
(一)補助經費:本計畫每校補助經費各 6 萬元整,共補助 10 校。
(二)送件時間:有意願參與學校於 111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前提出申請表,送至將軍區將軍國小教導處( 725 臺南市將軍區將軍里 5 鄰將貴 58 號),並由教育局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尚未有「話我家鄉故事繪本」創作之柳營區、大內區、東區、山上區、新化區、歸仁區、下營區學校,請踴躍送件,優先錄取。
(四)應辦事項:獲補助之學校應配合本局規劃,出席 5 次家鄉故事繪本工作坊、 5 次輔導會議,參與編撰工作,並依工作坊及輔導會議之格式修正繪本。

(五)成果繳交:獲補助之學校應繳交所創作繪本 1 本、繪本電子檔(如無免附),並配合辦理成果發表活動。
(六)辦理期程: 111 年 5 月至 112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