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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 - 資訊組 | 2019-06-19 | 點閱數: 428

臺南市仁德區德南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一、為充分發揮校園學術網路(以下均簡稱網路)功能,引導本校教職員生正確使用網路資源,特依據

       教育部「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訂定本規範。

二、基於網路之安全與有效管理運作,網路使用者應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給網路管理單位。

三、網路管理單位對前項個人資料之蒐集與利用,或配合司法調查提供個人資料時,應依個人資料

        保護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一)利用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二)存取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資訊。但因教學或研究之必要,且已設置適當之區隔

      保護機制者,不在此限。

(三)非法使用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

      或其相關設備。

(四)非法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

(五)非法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

(六)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大量傳送電子垃圾郵件或類似資訊,及其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之

      行為。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散布謠言、詐欺、誹謗、

     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資訊。

(八)利用網路從事賭博、地下錢莊、教導賭博,販賣賭具等相關不當行為。

(九)登載、解說或存取任何暴力恐怖或使人驚嚇之文字、照片、圖片、影片等。

(十)其他不符網路設置目的之行為。

五、使用者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並不得為下列涉及侵害網路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一)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程式。

(二)下載或重製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

(三)未經著作權人之同意,將受保護之著作公開於網路上。

(四)任意轉載電子佈告欄或其他線上討論區上之文章。

(五)其他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爭議之行為。

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本校或其他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單位得限制或暫時中斷使用者與台灣

       學術網路之連線:

(一)違反相關法令或本規範之情事者。

(二)涉及國家安全者。

(三)為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者。

(四)為阻斷不當或不法行為存續或擴散者。

(五)更新、遷移網路設備,測試、維護或檢查網路及相關系統者。

(六)不明原因非中斷不足以排除網路障礙者。

七、本校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之行為,經查證屬實,依本校校規處理。

八、違規行為如涉及不法情事者,除須受到行政處分外,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德南國民小學無線網路管理辦法

 

第一條 德南國民小學為有效管理無線網路資源,提供全校教職員生良好安全的無線網路

       使用環境,特依據德南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德南國民小學無線

       網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校無線網路主要使用對象如下 
       (1)本校教職員及學生 
       (2)已加入教育部校際無線網路漫遊計畫之學校成員 

第三條 本校無線網路基地台架設由資訊組統一控管,為避免影響全校無線網路收訊品質,

       禁止私下架設無線網路基地台,若經發現將立即阻斷網路連線。 

第四條 訪客、廠商及其他校外人士若需使用本校之無線網路,須提出申請,經資訊組核可

       後方得使用。 

第五條 無線網路頻寬有限,服務僅提供公務使用與支援學術研究用途。

第六條 禁止使用無線網路做為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他使用者或節點之軟硬體系統。前述行為

       包括散佈電腦病毒、嘗試侵入未經授權之電腦系統及其他相關不法情事。若有惡意攻擊

       他人電腦等重大違規,足以影響網路通訊品質時,德南國民小學得停止其使用權利,並

       依相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德南國民小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