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暨本局 109 年 1 月 17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090129518 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設有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各類巡迴班)之特教組長或特教業務承辦人。
(二)本市各國中小集中式特教班,每班務必薦派一位特教教師參加(若設有兩班,則請薦派兩位特教教師參與,以此類推)。
(三)本市各國中小分散式資源班、各類巡迴班及普通班有興趣之教師。
三、研習名額:每場次各 90 名。
四、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第一場次(溪南場):
1、日期: 109 年 6 月 3 日(星期三) 13 : 30~16 : 30 。
2、地點:金城國中三樓視聽教室。
(二)第二場次(溪北場):
1、日期: 109 年 6 月 10 日(星期三) 13 : 30~16 : 30 。
2、地點:新營國小活動中心。
五、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該場次辦理前 1 週止,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六、各場次聯絡人:
(一)第一場次(溪南場):金城國中特教組林芳韻組長 06-2975816 轉 152 。
(二)第二場次(溪北場):新營國小輔導室林袁志主任 06-6322136 轉 105 。
七、請學校惠予本研習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及參與研習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八、檢附本案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