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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丁全 - 處室公告 | 2015-07-27 | 點閱數: 533

臺南市七股區大文國民小學104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4.7.27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 依據

一、、教育人中小學兼教師聘任級中等以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

職缺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一般長期

代理教師

導師

1

2

104/8/31-105/7/1(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長期代理教師,需擔任導師。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

        酌減或取消。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2日(星期日) 下午16時00分

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16時00分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4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至104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6時00分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dwes.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http://www.tn.edu.tw/index.htm)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委託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

        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公告。  (https://www.dwes.tn.edu.tw/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7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時30分至104年8月2日(星期日)下午16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4日(星期三)下午16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4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12時00分至104年8月6日(星期四)下午16時00分(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辦公室。電話:06-7872730#1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1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

       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報考臺南市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4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請老師自訂,版本不限)

    (二)時間:每人10分鐘。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3日(星期一)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5日(星期三)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4年8月7日(星期五)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4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1200分前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4年8月5日(星期三)上午1200分前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上午1200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身分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第1

        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3日上午10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     

        員時間於104年8月5日上午10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4年8月7日上午10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4年8月7日止。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rges.dc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 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7872730 (教導處)  信箱:pailing@tn.edu.tw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7872730 (教導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7872730 (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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