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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蘇倫甲 - 教導處 | 2017-08-07 | 點閱數: 853

臺南市東山區東原國民小學 106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正取

名額

備取

名額

聘期

代理〈英語、社會、自然〉

1

1

106/08/30-107/07/1

代理〈一年級〉

1

1

106/08/30-107/07/1

一、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

予酌減或取消。

二、實際授課節數需依校方課程需求作彈性安排。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8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13 日(星期)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15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6年 8月 18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20 日(星期日)下午 4 時

    二、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dyes.tn.edu.tw/)最新訊息公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 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www.dyes.tn.edu.tw/)最新訊息公告、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校校務公告區(http://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

 

第 1次招考

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8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13 日(星期)下午 4 時

第 2次招考

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16日(星期三)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

第 3次招考

報名時間

106年 8月 19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至 106年 8月 20 日(星期日)下午 4 時

二、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 06-6861042#168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張,請

       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

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

  (五)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六)簡歷表一式三份。

(七)報考臺南市 106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

       單 (參與第 1次招考者) 

(八)英語教師請繳交通過 CEL架構 B2 級(含)以上證書。

 

四、方式:採親自或通訊報名(郵寄地址:733 台南市東山區東原里

         23鄰 8號,東原國小教導處 蘇倫甲 主任收)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不

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條、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第 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 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國民小學英語教師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10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108934 號函):

(一)通過教育部 88 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

於英文(語)輔系者、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

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

(三)達到 CEF 架構 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

心 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14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17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6年 8月 21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時 5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50%)

    (一)範圍:以一上(翰林版)數學、四上(翰林板)英語為範圍,單元自

選。若需教具自行準備,現場提供黑板、白色粉筆)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9 分鐘第一次響鈴, 10 分鐘第二次響鈴)。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 10分鐘,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17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 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6年 8月 21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6年 8月 14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6年 8月 17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6年 8月 21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成績通知單正本(影印本不受理)及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報到,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 8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12 時、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 8月 18日(星期五)上午 12 時、經第 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6年 8月 22日(星期二)上午 12 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遞補期限至106年 8月 23 日止。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

網站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

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

責。

    三、錄取聘任之代課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

        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條、第 8 條

「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申訴專線電話:06-6861042轉 168(教導處)

    五、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6861042轉 168(教導處)

六、考試相關事項:06-6861042轉 168(教導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報名表及切結書請下載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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