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45
:::
公告 李組長 - 學務組 | 2024-02-16 | 點閱數: 104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有關各種疾病通報及請假規定說明

相關請假規定

  1. 腸病毒(含手足口病)à診斷感染腸病毒,應依本市規定請假在家休息至少 1 週。
  2. 病毒性腸胃炎、諾羅à建議充分休息並補充水分與電解質,至嘔吐或腹瀉等症狀解除至少 48 小時,再恢復上學或工作。
  3. 流感(含類流感)生病者à就醫停課至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回上課,停課期間不再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例如至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人潮聚集場所,以免造成群聚事件。
  4. 登革熱確診者,建議確診者(自發病日起)在家休息 5 天,不列入請假紀錄。
  5. 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期間請確實戴口罩;同時全面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通報流程

  1. 接獲家長通知學生病假
  2. 確認學生是否為下列各項疾病:腸病毒、腸胃炎、諾羅、流感(A 、 B 流、類流感)、登革熱確診、 covid-19
  3. 通報學務組以便通報校安。

註:

  1. 必要時加強加強教室環境衛生。

 

  1. 類流感指同時符合下列兩項條件:

(1)突然發病、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

(2)具有肌肉痠痛或頭痛或極度倦怠感。

(3)須排除單純性流鼻水、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

如有更新,以最新資訊為主。

學務組敬上 113.02.16

:::

港東行事曆

好站推薦相關連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