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博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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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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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2 年 9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20087201 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2 年 9 月 3 日總處給 字第 1020045188 號函辦理。
二、有關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是否適用公教人員優惠存款方案疑義,經函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釋示略以:本案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簽訂不定期契約,其性質與現職編制內公教人員不同,爰是類進用人員不適用鼓勵公教人員儲蓄要點。
三、至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課後留園人員鐘點費得否免稅一節,俟函詢財政部賦稅署後另案函釋。
四、檢附原函文影本各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