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3
:::

文章列表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7-18 | 點閱數: 57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7 月 15 日南市衛企字第 1130139726 號函辦理。 二、本次宣導主題: (一)「落實就醫分流,依據症狀、個人疾病史及健康狀況至診所或醫院就醫,以避免造成急診壅塞及引發院內傳播」; (二)「為防範 COVID-19 與呼吸道傳染病,進入醫療院所或長照機構請配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 三、檢附「COVID-19 就醫與用藥分流」宣導圖卡 2 張、「進入醫療院所及老福機構配戴口罩」宣導圖卡 1 張;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7-05 | 點閱數: 5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007517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紀實記錄 COVID-19 全球大流行期間之疫情發展經過,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推動之各項防疫策略,可供各界汲取疫情防治經驗,電子版公布於疾管署官網(https://gov.tw/gkk),請自行下載參閱。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6-19 | 點閱數: 8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6 月 1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2968 號函及本局 112 年 8 月 11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21049355 號函(諒達)續辦。 二、我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自 112 年 5 月 1 日防疫降階、 COVID-19 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且衛生福利部公告自 113 年 5 月 19 日起停止適用進入醫療機構等指定場所應佩戴口罩規定,爰旨揭指引配合國家整體防疫政策,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惟為維護教職員工生相關權益,仍請學校配合以下事項: (一)教職員工生如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時,建議佩戴口罩;健康中心比照衛生福利部所...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教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4-19 | 點閱數: 60
一、崇仁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與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合作共同培育醫護專業人才。 二、活動時間: 113 年 5 月 4 日(六)上午 10:00 至 12:00 。 三、活動地點: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 2 樓會議室 (雲林縣北港鎮新德路 123 號)。 四、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xBf3a2NxNvc6qfWZ6 。 五、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3 年 5 月 3 日(五)止。 六、活動海報詳見附件。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2-06 | 點閱數: 107
寒假適逢農曆春節年假,鑑於國內近期新冠肺炎、流感等上呼吸道疾病疫情上升,請協助向親師生加強宣導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及注意自身健康狀況,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3 年 1 月 30 日新聞稿指出,今(2024)年第 4 週(1/21-1/27)門急診類流感就診人次為 114,754 人次,較前一週下降,惟仍高於過去三年同期,且為十年同期第三高;目前處高原期,多項監測系統顯示近期流感病毒、新冠病毒及腺病毒等多種呼吸道病原體持續於社區活動,其中流感病毒以 A 型 H3N2 為主。 二、寒假及農曆春節期間各項聚會活動人群聚集及國人規劃國內、出國旅遊移動頻率增加,病毒...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1-23 | 點閱數: 56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1 月 1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30014843 號函辦理。 二、刊登內容:近日 Covid-19 疫情升溫,請尚未接種 Covid-19 XBB 疫苗的市民盡快至本市合約院所隨到隨打或至疫苗預約平台預約。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4-01-11 | 點閱數: 69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3 年 1 月 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30001101A 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宣導 COVID-19 疫苗接種之重要性及保護效益,提高接種意願,如評估有意願辦理集中接種作業,可與轄區衛生所合作,安排入校接種。 三、檢附本府衛生局公文影本及旨揭獎勵措施各 1 份(如附件)。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3-08-30 | 點閱數: 108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2 年 8 月 22 日府衛疾字第 1121067927 號函辦理。 二、考量近期國內 COVID-19 疫情已有下降且穩定可控,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將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除外)及醫院與診所以外之其它醫療機構調整為建議民眾佩戴口罩場所。 三、進入下列指定場所應佩戴口罩,惟有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佩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等情形可暫免佩戴口罩: (一)醫療(事)機構:醫院(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佩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 (二)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3-08-18 | 點閱數: 14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8 月 9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102727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宣布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 三、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一)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 (三)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四、旨揭修正案... 觀看完整文章
:::

關中 外文網站(langu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