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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22 | 點閱數: 144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1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70491 號函辦理。 二、旨揭防疫管理指引,修正說明如下: (一)學校工作人員服務條件,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相關資訊可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本部規定 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90 查詢下載,教育部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指揮中心公告滾動修正。現規範如下: 1、學校工作人員應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天,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倘未完整接種 2 劑疫苗且滿 14 天,應提供自費 3 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17 | 點閱數: 18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67243 號函辦理。 二、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依據該中心本年 9 月 29 日「COVID-19 專家諮詢會議第 54 次會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 PCR 採檢及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 PCR 採檢,分別安排於檢疫期間第 13 至 14 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 1 次接觸日後第 13 至 14 天進行採檢。 三、另有關本年 12 月 14 日至 111 年 2 月 14 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前)之非在宅檢疫 PCR 採檢,請依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規定辦理。 四、檢附指揮中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17 | 點閱數: 15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2 月 1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66780 號函辦理。 二、基於人道及家庭團聚考量,對於持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陸港澳人士等,不含移工及學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即日起得入境,並依入境檢疫規定,隔離檢疫 14 天及自主健康管理 7 天。 三、相關措施如下: (一)外國人:向外交部申請簽證來臺。 (二)陸港澳人士: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來臺。 (三)配合農曆春節前國人返鄉/入境潮之分流措施,請先行完成防疫旅宿預定,於本年 12 月 14 日前入境或延至 111 年 2 月 1 日後始入境,並遵循我國最新邊境檢疫規定(持搭機前 3 日內 P...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16 | 點閱數: 170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0 年 12 月 08 日國健社字第 1100260848 號函辦理。 二、該署為調查國人身體活動習慣,委託「永悅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旨揭活動,說明如下: (一)調查目的:隨著健康科技的進步,以及受到 COVID─19 疫情的影響,國人的身體活動及生活方式被改變了,為瞭解目前不同年齡層間受歡迎的身體活動項目、運動偏好及型態,以作為未來規劃推動新型態身體活動之重要參考,特辦理旨揭調查。 (二)調查時間:自 110 年 12 月 8 日(三)起至 12 月 19 日(日)止。 (三)調查方式:採網路問卷調查;網址為 http://www.edh.tw/evt/PhysicalActivity/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13 | 點閱數: 151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162225 號函副本辦理。 二、教育部函請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旨揭理賠專案,認定理賠範圍如下: (一)被保險人經醫療機構診斷後,並開立診斷證明書,需註明「因疫情影響無法收治住院,改為門診治療」等文字,視同符合保單條款核算住院理賠醫療金,不再重複給付傷害門診理賠金。 (二)被保險人檢附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倘為癌症需「具癌症治療設備醫院」),並須載明「因病情原應收治住院治療,但醫院因新冠肺炎疫情量能滿載無法收治住院,故改門診治療」之類的文句。 (三)如為規律性住院治療之被保險人,因疫情之故改為門診治療,比照前次住院日數給付保...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2-01 | 點閱數: 236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11 月 2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95780 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自本(110)年 9 月 22 日起,為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青少年進行 COVID-19 疫苗接種服務,考量疫苗接種後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如發生罕見的心肌炎或心包膜炎等,為確保是類對象接種疫苗之安全,建立疫苗接種疑似不良事件後送醫院,以供民眾及時獲得適切之醫療照護及就醫資訊。 三、有關「青少年 COVID-19 疫苗接種後發生疑似不良事件後送責任醫院」急診就醫諮詢窗口、「COVID-19 疫苗學生校園接種問答輯」及「mRNA 疫苗接種後心肌炎/心包膜炎指引」,指揮中心業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1-29 | 點閱數: 189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22 日府衛疾字第 1101395004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係因應有陪侍服務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後,已無應關閉、禁止之合法休閒娛樂場所及相應之休閒娛樂行為,爰刪修防疫措施伍相關文字。並於同項下規範未經地方政府核准開放者,禁止任何人在內從事相關業務、消費或其他聚會行為,俾確保傳播風險較高之休閒娛樂場所,於完備防疫措施下始得復業,周延風險管控。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1-22 | 點閱數: 20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1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49598 號函辦理。 二、為降低 COVID-19 社區傳播風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前已規範快篩陽性者、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及自國外入境者等對象,於隔離或檢疫期間應留在家中(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地方政府指定範圍內),禁止外出。倘隔離或檢疫期間擅自外出或其他違規情節,行為人除強制安置亦不得領取防疫補償外,並依規定裁罰。 三、惟考量隔離或檢疫期間遇有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為避免前開對象之生命、身體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離開隔離或檢疫處所之適當行為,不予處罰,其法律免責已於行政罰法第 13 條明文規...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11-12 | 點閱數: 179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5 日府衛疾字第 11013325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本次須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室內從事運動、歌唱時;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及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時。 (二)刪除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藝文展演等相關活動/場域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三)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 (四)配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刪除旅行業防疫限制(組團人數上限、禁止飲食)。 (五)配合有條件開放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爰「...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