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3
:::

文章列表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8-10 | 點閱數: 19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96210 號函辦理。 二、為迅速因應國際疫情變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辦理旨揭快篩試劑採購,並於國際港埠現場發放入境民眾。惟依該試劑說明書「僅評估 18 歲以上成人自行採檢結果,建議應由 18 歲以上成人使用」,據以調整該項措施之實施對象為「18 歲以上民眾」,未滿 18 歲(入境年-出生年<18 )之入境民眾無須檢測,各國際港埠檢疫人員自本年 7 月 14 日起停止發放試劑予未滿 18 歲之入境民眾,並修正作業流程,以及修正防疫追蹤系統之快篩結果登錄方式。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及相關附件。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8-09 | 點閱數: 9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8 月 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96210 號函辦理。 二、為迅速因應國際疫情變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緊急辦理旨揭快篩試劑採購,並於國際港埠現場發放入境民眾。惟依該試劑說明書「僅評估 18 歲以上成人自行採檢結果,建議應由 18 歲以上成人使用」,據以調整該項措施之實施對象為「18 歲以上民眾」,未滿 18 歲(入境年-出生年<18 )之入境民眾無須檢測,各國際港埠檢疫人員自本年 7 月 14 日起停止發放試劑予未滿 18 歲之入境民眾,並修正作業流程,以及修正防疫追蹤系統之快篩結果登錄方式。 三、檢附教育部函文影本及相關附件。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8-03 | 點閱數: 265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23 日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殯葬設施(含本市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等)應配合落實防疫措施實施如下: (一)進入殯葬設施一律強制「全程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實聯制登記」始得進入,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二)各殯葬設施及祭祀活動應以面積管控容留人數(室内以每人 2.25 平方公尺、室外以每人 1 平方公尺計算容留人數),室內至多 50 人、室外至多 100 人為限,且入座必須採取梅花座,加強消清。 (三)開放悲傷輔導室、家屬休息室等室內空間,配合固定座位、間隔座或梅花座。 (四)開放辦理公祭,請行政機關首長及民意代表配合不參加公祭,公祭單位應儘量縮小規模、採代表制及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30 | 點閱數: 21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1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7462 號函辦理。 二、鑒於 COVID-19 Delta 變異株於全球日益擴散且其傳播力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0 年 7 月 2 日中午 12 時(航班抵達時間)起,加強國際港埠入境人員健康監測,包括: (一)14 天內具「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一律公費入住集中檢疫所 14 天,且須配合入住時、檢疫期滿進行 COVID-19 病毒核酸檢驗(PCR)檢測;另檢疫第 10 至 12 天以 COVID-19 抗原家用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二)14 天內無「重點高風險國家」旅遊史之入境旅客,入境時配合採深喉唾液及進行 PCR 檢測,並搭乘防疫車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22 | 點閱數: 14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7 月 12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22037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22 | 點閱數: 136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7 月 13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21433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並協助宣導民眾應配合執行旨揭防疫措施及保持社交距離,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輔導室 - 防疫專區 | 2021-07-16 | 點閱數: 21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12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00091538 號函辦理。 二、針對疫情期間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兼顧醫療量能及病人就醫需求,衛生福利部已於 110 年 5 月 17 日衛部醫字第 1101663441 號及 110 年 5 月 28 日衛部醫字第 1101663760 號函示,至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全國三級警戒降級或解除為止,全國醫療機構,經各縣市衛生局指定後,得免提報通訊診察治療實施計畫,以通訊方式診察治療病人,現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公布衛生局指定之視訊診療醫療機構查詢網址:(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15 | 點閱數: 220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7 月 8 日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殯葬設施(含本市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等)應賡續配合落實防疫措施實施如下: (一)室內、室外人數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戒措施指示,進行總量管制、分流管制、保持社交距離並禁止飲食,部分殯葬設施服務得視實際情況彈性調整。 (二)各殯葬設施服務中心一律強制「全程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實聯制登記」,並加強清消。 (三)殯儀館不開放現場公祭(含自由捻香),並請葬儀業者及家屬自主暫停辦理在家公祭(含自由捻香)。 (四)殯葬設施內悲傷輔導室、家屬休息室等小型密閉空間停止對外開放。 (五)納骨塔僅限辦理晉塔、遷出之案件,民眾應於塔...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室 - 防疫專區 | 2021-07-14 | 點閱數: 97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0 年 7 月 8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00118330 號函辦理。 二、疫情期間,請持續注意社區中經濟弱勢族群與青少年族群等心理健康,加強關懷並提供相關資源。並請持續加強心理健康促進、珍愛生命守門人及各類自殺工具阻斷宣導。 三、心理健康促進最新資訊、免付費心理諮詢服務、珍愛生命守門人宣導教材等資源已置放於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tainan.gov.tw/)首頁心理健康促進專區,敬請多加利用。 四、檢附來函一份。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08 | 點閱數: 21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1661 號函辦理。 二、基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 1 至 14 天,為避免因過早採檢致未能及時發現病例,復考量執行效益及防疫量能,爰可彈性調整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 2 日內安排採檢,惟須確保於期滿前可取得檢驗報告。 三、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之境外生、大專校院境外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新生、境外非學位生等經專案許可入境對象,原規定於檢疫期滿後隔日採檢,為達政策一致性,此類個案採檢時間比照上開說明辦理。 四、旨揭新增措施之檢驗費用以健保代收代付方式支付,惟受檢者須自付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