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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7-08 | 點閱數: 262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7 月 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81661 號函辦理。 二、基於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至發病之潛伏期為 1 至 14 天,為避免因過早採檢致未能及時發現病例,復考量執行效益及防疫量能,爰可彈性調整於隔離或檢疫期滿前 2 日內安排採檢,惟須確保於期滿前可取得檢驗報告。 三、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之境外生、大專校院境外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新生、境外非學位生等經專案許可入境對象,原規定於檢疫期滿後隔日採檢,為達政策一致性,此類個案採檢時間比照上開說明辦理。 四、旨揭新增措施之檢驗費用以健保代收代付方式支付,惟受檢者須自付醫療費用(包括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25 | 點閱數: 265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6 月 23 日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殯葬設施(含本市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等)應賡續配合落實防疫措施實施如下: (一)進入殯葬設施服務中心洽公一律強制「全程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實聯制登記」始得進入,且室內洽公民眾維持 5 人以內,禁止飲食、加強清消。 (二)殯儀館不開放現場公祭(含自由捻香),並請葬儀業者及家屬自主暫停辦理在家公祭(含自由捻香),室內樂隊人數不得超過 5 人。 (三)納骨塔僅限辦理晉塔、遷出之案件,民眾應於塔外祭拜。 (四)殯葬設施內悲傷輔導室、家屬休息室等小型密閉空間停止對外開放。 (五)禮廳、守靈室、入殮室等室內不得超過 5 人,室外不得超過...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22 | 點閱數: 298
一、     因應國內 COVID-19 本土疫情嚴峻,且暑假即將到來,面對整體疫情仍然不可鬆懈,防疫期間,請各校(園)仍應持續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如:落實門禁管制、實名(聯)制登記、量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盡力防堵傳染風險,並請加強校園環境清潔消毒。校內防疫工作不可忽視,保持室內通風,以及備妥適量洗手設備、定期盤點校內緊急防疫物資存量並適時增補(口罩建議師生每人緊急備用至少 1 片,酒精及漂白水建議至少 2 週存量),以提供校內師生緊急應變或特殊需求時使用。 二、     放暑假前,請各校(園)務必透過學...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21 | 點閱數: 319
一、教育部 110 年 6 月 15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00072554B 號函辦理。 二、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110 年 5 月 19 日起提升全國 COVID-19 疫情到三級警戒,並宣布延長全國疫情三級警戒至 110 年 6 月 28 日。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計畫」,教育部訂定旨揭作業須知,請各校協助向家長宣導,其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發放對象: 1、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年齡滿 2 歲至入國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16 | 點閱數: 16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6 月 8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00067561 號函辦理。 二、本次係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人處置措施。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 110 年 5 月 26 日衛授疾字第 1100100724 號函及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修正公告影本(含附件)各 1 份。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16 | 點閱數: 253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6 月 8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0007698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前配合指揮中心宣布提升 COVID-19 疫情到全國三級警戒,及三級警戒期間應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業以 110 年 5 月 26 日臺教高通字第 1100074113 號函規定,學校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 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0 年 6 月 7 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 6 月 28 日,爰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學校亦不得強制學生返宿整理或清空宿舍。如放暑假時,疫情仍在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學校仍不得強制學生離宿返鄉;倘學生已返鄉,也避免再返回學校宿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15 | 點閱數: 202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6 月 7 日府衛疾字第 1100681494 號函辦理。 二、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 110 年 5 月 26 日宣布強化 COVID-19 第三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及裁罰規定,請全國民眾持續落實遵循,與政府協力嚴守社區防線。請學校運用各種管道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切實遵守、落實防疫。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 110 年 5 月 28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495 號公告(含附件)影本 1 份(如附件)。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15 | 點閱數: 196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6 月 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00445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各公、民有市場、市場周邊之攤商、民眾應實施實名(聯)制之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09 | 點閱數: 223
一、依據行政院 110 年 6 月 7 日宣布事項辦理。 二、本市殯葬設施(含本市殯儀館、火化場、納骨塔等)應賡續配合落實防疫措施實施如下: (一)進入殯葬設施服務中心洽公一律強制「全程戴口罩、量測體溫及實聯制登記」始得進入,且室內洽公民眾維持 5 人以內,禁止飲食、加強清消。 (二)殯儀館不開放現場公祭(含自由捻香),並請葬儀業者及家屬自主暫停辦理在家公祭(含自由捻香),室內樂隊人數不得超過 5 人。 (三)納骨塔僅限辦理晉塔、遷出之案件,且端午節連假期間不開放民眾祭拜。 (四)殯葬設施內悲傷輔導室、家屬休息室等小型密閉空間停止對外開放。 (五)禮廳、守靈室、入殮室等室內不得超過 5 人,室外不得超過 1...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