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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07 | 點閱數: 166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5 月 18 日 178008 號公告續辦理。 二、 本局重申防疫停課期間,各校應依上開公告建置學生照顧人員及緊急連絡人。班級導師應於每日掌握關懷學生身心健康情形,對於高關懷或學校輔導之二級個案應特別關注,若有緊急情事或有疑似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應依相關規定立即通報。 三、 又,近期發現有學生外出活動群聚,請學校加強宣導學生停課期間,應遵守相關防疫規範,在家妥善規劃自主學習,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做好個人健康自主監測,倘有身體不適應立即就醫。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07 | 點閱數: 214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0 年 5 月 28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00018755 號函辦理。 二、查教育部前於 109 年 5 月 21 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 1090017431 號函,有關體育運動及教學相關說明摘要如下: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附件 1)。 三、次查如疫情屬第 2 級時,依據教育部於 110 年 5 月 11 日、 12 日分別通報,疫情警戒至第 2 級,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配合實施師生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等相關限制措施及因應疫情社區傳播風險升高請各級學校配合辦理措施(如附件 2...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室 - 防疫專區 | 2021-06-02 | 點閱數: 124
因應疫情發展,本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製作「安度 COVID-19 簡報、陪伴孩子度過肺炎風暴圖卡、 110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諮中心停課不停學三級輔導作法-學校版」等輔導文宣資料,提供學校參照使用。上述輔導文宣資料亦放在輔諮中心的網頁上,學校可逕行下載應用。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01 | 點閱數: 13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8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93937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各公、民有市場應實施實名(聯)制之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6-01 | 點閱數: 177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5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90681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宣導及勸導夜市業者應落實停止營業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5-31 | 點閱數: 188
一、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教育部日前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 6 月 14 日,為提醒親師生進行線上學習,應留意維護視力與體力健康,本局彙整「健康促進學習資源」,並擬訂「臺南市健康促進小叮嚀:在家” EYE ”休息!健康動起來」。   二、    本市「健康促進學習資源」已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www2.tn.edu.tw/),內含 3 部護眼及 12 部健康體位-健身操影片網站連結,請各校廣為宣導,善加運用,並提醒「規律用眼 3010 原則」,使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5-31 | 點閱數: 26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26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64712 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自 110 年 5 月 19 日(三)起至 6 月 14 日(一)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請所有學生改採線上教學,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 三、另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9 日公告,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線上教學,採多元彈性方式辦理,並建議於疫情期間,教師教學與作業可適度減量,以供學生彈性調整學習狀況。 四、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視力保健執行計畫重點之一包括「...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5-31 | 點閱數: 12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89620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落實餐飲業等業者禁止提供內用飲食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1-05-31 | 點閱數: 11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5 月 25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90681C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宣導及勸導夜市業者應落實停止營業等防疫措施,檢送旨揭公告 1 份(如附件)供參。  
公告 教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9-09 | 點閱數: 275
一、本局 109 年 3 月 26 日南市教專字第 1090391628 號函諒達。 二、因應疫情變化,請各校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 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武漢肺炎)停課學生學習與評量處 理原則」第 3 點第 3 款,預為準備停課期間學生線上學習方 式。 三、綜上,請各校結合教師專業學習社群運作,或辦理教師增 能研習,協助校內教師至少習得一種線上直播教學軟體使 用知力。並請各校務必確實掌握每位教師均能熟悉該項軟 體之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