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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8-17 | 點閱數: 259
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社區傳播,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本市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8 月 14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90133804B 號函辦理。 二、請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等),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依旨揭公告事項配合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8-14 | 點閱數: 31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8 月 5 日宣布於醫療院所等 8 類場所務必佩戴口罩。 說明: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8 月 5 日新聞稿,國內截至目前累計 82,525 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 81,443 例排除),其中 476 例確診,分別為 384 例境外移入, 55 例本土病例、 36 例敦睦艦隊及 1 例待釐清。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民眾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院所、人口密集機構、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車廂、賣場或市集(百貨公司、量販店、傳統...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6-16 | 點閱數: 223
函轉交通部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需,進入郵局營業場所,仍應配戴口罩,但進入後在可維持社交距離下,得不佩戴口罩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5-11 | 點閱數: 310
一、依據「臺南市 108 學年度學校創意運動會活動企劃徵選計畫」辦理。 二、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 疫情,為兼顧學校體育發展及防疫工作,特辦旨揭徵選活動,鼓勵學校發揮創意設計特色運動會,以維持學生正常身心發展。 三、旨案計畫說明如下: (一)徵選分組: 1、國中組: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 2、國小組:分國小 A 組(國小班級總數 11 班以下)、國小 B 組(國小班級總數 12 班─48 班)及國小 C 組(國小班級總數 49 班以上)。 3、公開組:開放本市各大專院校投稿參選,惟須以設計本市國中小創意運動會為限。 (二)評選及獎勵標準: 1、依各校所提計畫,依其活動內容、創意呈現、流程架構及防疫作...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5-06 | 點閱數: 255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5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49968 號函辦理。 二、(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U_vK8qH_55E 、海報下載連結: https ://reurl.cc/qdr58N )。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4-16 | 點閱數: 331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4-15 | 點閱數: 31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37013 號函辦理。 二、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3 月 25 日宣布對於公眾集會活動之規範,併同教育部對於各校教學與校園環境防疫措施之規定,爰請各校務必落實辦理。 三、請詳閱旨揭教育部通報,本案重點如下: (一)校園集會活動參加人數應有所限制。凡室內超過 100 人以上、室外超過 500 人以上的集會活動建議停辦,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 (二)室內 100 人以下、室外 500 人以下的集會活動,應依據以下 6 項指標「能否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活動空間之通風換氣情況」、「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活動期間參加...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4-13 | 點閱數: 271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09 年 3 月 30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90049334 號函辦理。 二、旨揭指引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依據文獻修改登革熱潛伏期為「3-14 天,通常為 4-7 天」。 (二)登革熱增加除了由病媒蚊叮咬傳播外之其他罕見傳播途徑,包含懷孕婦女感染於孕程中或生產時垂直傳染給胎兒、血液(如輸血、器官移植、針扎等)及性行為傳播等。 (三)增加校園外籍師生健康監測及訂定「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計畫」之平時作為,並提供計畫書範例,學校可參依內容輔導各級學校執行相關防治工作。 (四)增加屈公病傳染時程圖及醫師通報注意事項等資訊。 三、旨揭指引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https:... 觀看完整文章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0-04-09 | 點閱數: 22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40347 號函辦理。 二、學校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及指揮中心相關規定辦理: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 1 公尺、室內 1.5 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師生於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距,以維持社交距離 1.5 公尺為原則。學校如因教室空間、授課人數等因素而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應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中 6 項原則辦理。 三、為確保國內社區及校園防疫安全,教職員生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