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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5-09 | 點閱數: 226
說明: 一、     教育部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以「確診個案」為核心,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自 111 年 5 月 8 日起,取消原「全校 1/3 或 10 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之規定,但各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自主應變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有關 5 月 8 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如下: (一)國小及幼兒園階段: 1 、考量疫苗施打尚未普及,確診個案如「確診前 2 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小以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 3 天,並由學校提供 1 人 1 劑快篩試劑。 2 、招收國小以下學童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5-09 | 點閱數: 13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57565 號函辦理。 二、因應我國防疫進入以正常生活、積極防疫、穩健開放之「新臺灣模式」為原則,為強化民眾自主防疫、提升疫情調查效率及發掘可能風險個案,提供此款防疫 App 相關宣導 QRCODE(附件 1)、常見問答集(附件 2)、「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附件 3)等資訊,以更便利、自主的防疫方式,降低疫情傳播。 三、有關「臺灣社交距離 APP」詳細資訊請參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R8bAd_yiVi22CIr73qM2yw)網址,並請持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5-03 | 點閱數: 20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6004 號函辦理。 二、 COVID-19 疫情逐漸升溫,為了防堵疫情於校園中擴散,本局前請學校依教育部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以降低病毒之傳播。 三、為保全防疫量能與韌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 4 月 26 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 3+4 天(3 天隔離+4 天自主防疫),同時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 3 天者,自 4 月 27 日起解除隔離。 四、為配合「重點疫調」及協助匡列密切接觸者,請學校防疫長事先協助配合建立「COVID-19 學生防疫單」相關資料...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8 | 點閱數: 25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55119 號函辦理。 二、針對自主防疫 4 天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持續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教學;如教師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由學校協助彈性處理。 三、於居家隔離 3+4 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12 歲以下(意即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之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7 | 點閱數: 17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1771 號函辦理。 二、該中心衡酌檢驗效率及降低民眾負擔,有條件開放自費檢驗指定機構增列 COVID-19 自費核酸池化方式檢驗,相關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有自費核酸檢驗需求之民眾,得至自費檢驗指定機構進行檢驗。惟出入境檢驗需求或具 COVID-19 感染風險(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者)等風險對象,維持以單一檢體進行檢驗。 (二)檢驗費用: 1、依據醫療法第 21 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 2、自費核酸池化檢驗之建議價格,每件收費標準以新臺幣 1,5...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7 | 點閱數: 15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4236 號函辦理。 二、「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臺」,業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自 111 年 4 月 1 日起已停止服務。 三、請學校工作人員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利用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提供「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資訊,或「COVID-19 疫苗接種院所地圖」篩選查詢疫苗廠牌或各劑次,就近選擇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 四、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請鼓勵未完整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之學校工作人員儘速完成接種。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7 | 點閱數: 174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4 月 2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53646 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因應 Omicron 新型變異株威脅與社區傳播風險高,為兼顧校園安全,並保障學生受教權益及強化學校工作人員接種 COVID-19 疫苗之健康管理規範,教育部業以 111 年 4 月 1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048393A 號、 111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3237 號函(本局 111 年 4 月 1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511524 號函及 111 年 4 月 22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0544262 號函諒達)發布「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6 | 點閱數: 14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53237 號函辦理。 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考量 Omicron 新型變異株威脅尚未減緩,且境外移入病例數尚處高點,本土疫情亦持續升溫,社區傳播風險快速升高,爰自 111 年 4 月 22 日起,再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 24 類場所(域)人員 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 三、為確保學校工作人員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疫苗接種規範,請鼓勵未完整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之學校工作人員儘速接種,請學校於 111 年 5 月 9 日起依下列規範辦理: (一)學校工作人員皆應接種 3 劑 COVID-19 疫苗,請提醒接種 2...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學務處 - 防疫專區 | 2022-04-21 | 點閱數: 164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1 年 4 月 13 日南市衛字第 1110062505 號函辦理。 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前於本年 3 月 18 日以肺中指字第 1113700128 號函,請本府掌握隔離或檢疫期滿後 7 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 2 天及第 4 天公費家用快篩檢測結果且執行必要之防治措施,並每日回復追蹤處理情形,先予敘明。 三、為減輕第一線人員行政作業及提升快篩檢測結果追蹤效率,指揮中心已完成快篩簡訊回報結果介接至旨揭系統作業,操作方式說明如下: (一)檢測結果回報方式:指揮中心將每日以電子郵件提供報表予本府,以及時掌握名單與檢測結果,請本府於旨揭系統自主健康管理頁面填寫快篩結果並於「處理...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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