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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登革熱防治專區 | 2023-09-11 | 點閱數: 123

說明:
一、依據 112 年 8 月 31 日「本府 112 年度本土登革熱防治一級指揮中心第 16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市登革熱疫情嚴峻,學校為人群聚集之處,為避免校園登革熱群聚疫情發生,請加強宣導及辦理下列事項:
(一)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學:若經醫生診斷為登革熱,建議發病後 5 天在家休養,學生部分請依據本局 112 年 8 月 25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21110782 號函,核予彈性病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並妥適規劃在家自主學習之進度與內容。
(二)落實自我防護(蚊)措施:鼓勵穿著淺色長袖衣褲,及塗抹經衛福部或環保署核可之防蚊液或防蚊貼片。進行戶外活動及課程時,請提醒師生應加強自我防護工作。
(三)落實校園環境巡檢孳清:請各校務必依學校防疫地圖確實劃分孳清責任區,每日進行校園環境巡檢,督責相關人員落實孳清工作,亦可建立交叉查核機制。 
(四)加強教職員工生健康監測:請加強宣導自主量測體溫,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生個人旅遊史及活動史,並將就醫診斷結果回報學校。學校掌握其健康狀況,並請依規定時限每日進行填報。
三、近期部分學校於資源回收室及不常使用之馬桶遭查獲陽性孳生源,提醒學校應確依所訂之登革熱防治計畫、分工表及「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清除登革熱病媒蚊自我檢查表」(如附件),落實校園環境巡檢及孳生源清除工作。
四、為守護師生健康,自即日起,若經外部單位(衛生局/所、環保局、公所、 CDC 、市府稽督大隊等)人員,於校園內查獲陽性孳生源,或教職員工生確診登革熱經疫調後確認其感染源來自學校,將予以相關人員行政處分。
五、本局已建置「校園登革熱防治專區」(https://dengue.tn.edu.tw/),相關宣導圖卡及影片請逕自下載運用,並請廣為宣導及推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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