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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18-08-28 | 點閱數: 317

(一)報名資格與條件:
1、本人或其三親等以內之親屬非為 108 年度國中教育會考之考生。
2、須為正式國文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3、須能完整參加 2 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 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二)錄取名額:
1、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共計招募 300 名;公立國中教師共計招募 80 名(如附件 1)。
2、錄取順序以具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之教師為優先,僅具國中基測閱卷經驗或無閱卷經驗者則依傳真順序錄取,額滿為止。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將保留報名資格審核權。

(三)報名方式:於 10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以學校為單位,將報名表(如附件 2)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傳真電話 02-8601-8910),並電洽該校洪小姐或王小姐(電話: 02-7714-8572 、 02-7714-8493)確認。

(四)培訓時間:預定於 107 年 11 月及 108 年 2 至 3 月間各舉辦 1 次,每次為期 1 天。培訓活動場次分配由該校統一規劃後,另發開會通知單,因人數眾多,將不受理場次異動。
二、請學校核予培訓教師公假出席並協助課務調整。參與培訓活動之交通補助費由該校依計畫經費及相關規定核支;至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另由 108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校洪小姐、王小姐(電話: 02-7714-8572 、 02-7714-8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