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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處 - 教務處 | 2022-03-15 | 點閱數: 120

說明:
依據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 111 年 3 月 8 日台三益字第 1110000067 號函辦理。
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於 3 月 15 日起開放學生申請愛心再生電腦。
申請方式:由學校上網登記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件「111 年度學生審核原則(含申請表)」。
申請時間:自 111 年 3 月 15 日起至 111 年 4 月 18 日止。
申請資格: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 含高中、國中、小學 申請愛
心再生電腦。其定義如下:
1. 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2. 符合 中 低收入資格之家庭 需附上 中 低收入戶證明 予學校教師 。
3. 清寒家庭 學校出具證明 。
4. 限一戶一機 家中無電腦者 。
詳洽本校資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