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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處 - 學務處 | 2020-06-08 | 點閱數: 177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請加強宣導並防制學生無照駕駛機車行為,及教育相關安
全常識與防範作為,以維學生行的安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校安事件通
報表(交通意外事件)辦理。
二、據上開通報資訊表,今日有國中學生因無照駕駛機車及附
載乘客而自撞橋墩致死意外者。
三、請各校積極教育宣導學生勿有上開違規行為,並教育學生
務必於法定年齡及具備相關完整騎乘技能暨取得機車駕照
後,始能騎乘上路並遵守交通規則規範等,以確保行的安
全。
四、相關宣導教材可至交通部-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
https://168.motc.gov.tw/)-教材與文宣下載,結合教
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