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23
:::
公告 鄭楹捷 - 學務處 | 2021-05-14 | 點閱數: 169

一、 依據 110 年 5 月 11 日本局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應變 工作小組第 23 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 校園防疫措施(業務單位:學輔科) 即日起實施師生入校全時間佩戴口罩,並自 5 月 13 日星期四起實 施入校體溫量測,直到疫情舒緩為止。 三、 校園開放/場地借用(業務單位:秘書室) (一)校園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二)校園室內場地一次性借用,除國家考試、檢定考試、影響 學生升學權益之活動、其他特殊情形簽奉核准(原則上由 學校依權責決定是否開放借用)或本局辦理之活動等外, 自 5 月 12 日起到疫情舒緩為止,全面停止借用。 (三)已申請借用之場地,請學校妥善溝通並告知借用者取消借 用並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或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防 疫規定辦理。 (四)長期且有固定使用者之借用仍請依據 109 年 2 月 18 南市教秘 字第 1090237821 號函文規定辦理。

四、 校園活動辦理原則(業務單位:秘書室、課發科) (一)大型活動若無法取消或延期,應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 防疫規定,提防疫計畫送衛生單位核准後辦理。 (二)規劃跨校參訪或有不特定人員參與之活動,須評估舉辦之 必要性及風險性以決定辦理、取消或延期,並依規定落實 各項防疫措施。 (三)畢業旅行、跨縣市戶外教學及參訪,一律停辦。 (四)搭乘學生交通車應落實實聯(名)制、量體溫、戴口罩。 (五)防疫期間請學校落實勤洗手、戴口罩、量體溫、生病不上 學,避免到人潮擁擠地點,並遵照相關防疫規定辦理。 五、 國中會考防疫事項(業務單位:課發科) 針對學生應考應注意的防疫事項,請各校加強宣導。

六、 有關畢業典禮防疫事項(業務單位:課發科) (一)疫情趨緩前,請學校遵照下列原則,邀集家長代表及校內 人員討論後決定畢業典禮辦理方式。 (二)事前評估 6 項指標: 1. 事先掌握參加者資訊 2. 活動空間通風換氣情況 3. 活動參加者之間的距離 4. 活動期間參加者為固定位置或不固定位置 5. 活動持續時間 6. 活動期間可否落實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 (三)倘決定辦理,典禮程序應以簡約為原則,落實手部消毒、 實聯(名)制、佩戴口罩之外,以不邀請家長、外賓為原 則,並視需求提供直播。

七、 體育競賽活動因應(業務單位:體育處) (一)各項體育競賽活動,若無法控管人數,原則採閉門賽以減 少人潮。 (二)水域安全記者會(原訂 6/7 )及全中運表揚大會(原訂 6/8),延期辦理。 (三)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5/14~5/18),借用東光國小(角 力)、復興國中(韻律體操、中山國中(競技體操)場 館,採分流進出,學校不要在比賽地點安排教學活動,並 提醒師生勿跨越進入比賽地點,賽後進行消毒。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入校前即確認學生健康狀況,入校量測體溫,老師隨時 關注學生健康狀況。 (二)學校午餐食材製備應遵照標準作業流程。 (三)實聯制名冊應至少保留 1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