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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7-05-09 | 點閱數: 804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行政總處)106 年 4 月 25 日總處培字第 1060044406 號函辦理。
二、查 106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涉及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有「學習時數達成率」1 項,為利各機關檢視及統計所屬公務人員與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20 小時)、必須完成課程學習時數( 10 小時)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學習時數( 5 小時)之學習情形,人事行政總處於入口網站新增旨揭統計表,請各機關運用該網站「人事單位」項下之「同仁學習類別時數一覽」及「必須完成課程參與情形統計表」等 2 項功能查詢。
三、本項考核項目對象為「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以下簡稱終身學習要點)第 2 點規定之適用對象,並以 106 年 9 月 30 日在職之人員計算,其中「教育人員」、「聘用人員」、「約僱人員」、「駐外人員」、「技工」、「駕駛」、「駐衛警」、「工友」、「政務人員」、「民選人員」及「留職停薪人員」均不計入,請鼓勵受考核對象至 e 學補給站(網址: https://etainan.rad.gov.tw/fet/home/ch)「公務人員 10 小時專區」內選讀課程,另為利統計正確,重申各機關請依終身學習要點第 6 點規定,詳實辦理課程時數、日數或學分數登錄及計算事宜,並核實填入課程類別代碼。
四、檢附「本府 106 年度公務人員必修及推薦課程一覽表」及「課程類別代碼」各 1 份。